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担任人民警察的条件2014-11-28 11:38:44    点击次数:

  担任人民警察的条件: (1)年满十八岁的公民; (2)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; (3)有良好的政治、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; (4)身体健康; (5)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; (6)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担任人民警察: (1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 (2)曾被开除公职的。

  中国人民警察誓词:中国人民警察誓词  我宣誓: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。我保证忠于中国共产党,忠于祖国,忠于人民,忠于法律;服从命令,听从指挥;严守纪律,保守秘密;秉公执法,清正廉洁;恪尽职守,不怕牺牲;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。我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,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!

  人民警察纪律:人民警察纪律 (1)政治纪律。人民警察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,不得参加非法组织,不得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、游行、示威等活动,不得参加罢工。 (2)保密纪律。人民警察不得泄露国家秘密、警务工作秘密。 (3)执法纪律。人民警察不得弄虚作假,隐瞒案情,包庇、纵容违法犯罪活动;不得刑讯逼供或者体罚、虐待人犯;不得非法剥夺、限制他人人身自由,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、物品、住所或者场所;不得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;不得玩忽职守,不履行法定义务。 (4)廉政纪律。人民警察不得敲诈勒索或者索取、收受贿赂;不得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;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;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。

  人民警察应当履行的义务:人民警察应当履行的义务(一)遇到公民人身、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,应当立即救助;(二)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,应当给予帮助;(三)对公民的报警案件,应当及时查处;(四)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。

  人民警察的任务:人民警察的任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:维护国家安全,维护社会治安秩序,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、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,保护公共财产,预防、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。

  五条禁令:公安部五条禁令 一、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,违者予以纪律处分;造成严重后果的,予以辞退或者开除。 二、严禁携带枪支饮酒,违者予以辞退;造成严重后果的,予以开除。 三、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,违者予以辞退;造成严重后果的,予以开除。 四、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,违者予以纪律处分;造成严重后果的,予以辞退或者开除。 五、严禁参与赌博,违者予以辞退;情节严重的,予以开除。 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,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、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。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,或者持枪犯罪的,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、主要领导予以撤职;情节恶劣、后果严重的,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、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。 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,隐瞒不报、压案不查、包庇袒护的,一经发现,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。 本禁令自二○○三年二月一日起施行。原有规定与本禁令不一致的,以本禁令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