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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 长 职 责2014-11-28 11:37:00    点击次数:

1、 认真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全面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各项决议、决定、指示,搞好领导班子团结和全校教职员工队伍建设和管理,做好思想、政治工作。
2、 负责警校全面工作,主持召开党务、校务工作会议,研究解决警校重大问题。
3、 负责向上级党委或领导部门请示、汇报警校教育培训工作情况或重大问题。协调警校与有关部门、单位的关系,保证警校工作有良好的外部环境。
4、 负责警校建设发展规划的审定、申报和实施。
5、 负责警校经费收支情况审定。
6、 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。